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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以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来源:撰稿人:刘景胜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以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公用事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直属各科(站、办)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安委会、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临近年关,一些建设项目进入工期节点,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岁末年初,群众出行和大型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各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其他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职责分工范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组织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建筑施工管理

一是重点排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情况;依法严厉查处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厉查处监理单位有无监理不到位的行为

二是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重点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垮塌倒塌事故,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及时整治。

三是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的气候特点,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建筑工地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对冬季施工的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凡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及违反冬季施工规程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做到安全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或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改正,尤其对存在明显隐患的领域,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改,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针对燃气安全形势,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健全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查找薄弱环节,重点做好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用气意识。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强对市政设施运营维护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对供水、供热、供气、排污、垃圾处理、市政桥梁隧道等设施进行检查、检修,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城市排水等应急预案,防范极端天气灾害造成的次生事故。管道、窨井清淤作业要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作业前要完善通风、空气检测等措施,防止窒息中毒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目标的巡视和安全保卫,确保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运行,确保供热供水安全。

    (四)加强公园安全检查

各级园林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对所监管的公园等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勤和安全巡视。

     三、加大安全生产的惩治力度

各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抓细,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依法给予限制投标、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注册职业人员,依法给予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以及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行业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的处罚。各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失职渎职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查处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安全生产的“高压线”真正带电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和应急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冬季安全生产实际,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工作。要全力做好强冷空气及强降温可能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同时,要加大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施工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行业安全素质。

五、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附件:1.河北省住建厅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

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  

2.廊坊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文章: 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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